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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积极贯彻落实《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
2017-06-30 16:08  

    今年5月,《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经省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自7月1日起施行。收到公文后,学校党政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:要求人事处会同校工会、计财处、校医院切实落实文件精神。相关责任单位迅速完成了调研、提出建议、收集意见等工作,落实意见已提交学校办公会决策通过,即将执行。

    《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是我省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、保障女职工权益的重要法规。学校贯彻落实《规定》,体现了党委行政对女职工权益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,体现了对女职工的关心和爱护,既增强女教职工对学校的认同感和归属感,又解除了女教职工的后顾之忧,对于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、保障女职工的身心健康、进一步激发女职工的积极性、促进学校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(工会 赵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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