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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南昌工程学院第五届师德先进个人、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
2019-03-20 10:56  

 

各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
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落实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》,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,激励广大教师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“四有”好老师,根据《南昌工程学院师德先进个人、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办法》(南工党发[2010]92号)文件要求,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南昌工程学院第五届师德先进个人、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条件

依照《南昌工程学院师德先进个人、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办法》(南工党发[2010]92号)相关规定。

二、表彰名额

表彰师德建设先进集体3-5个、师德先进个人15-20名、师德标兵5-8名。

三、评选方式

1、申报推荐: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由单位或团队自愿申报,填写《南昌工程学院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》,并另附30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材料。师德先进个人由各基层单位按照评审推荐名额分配表进行推荐,并组织填写《南昌工程学院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》,附30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材料。

2、考核测评:各推荐单位组织学生、教师对推荐对象进行职业道德测评,测评结果与推荐表同时上报。测评情况包括参加测评教师、学生人数及对被测评对象评价优秀率。

3、组织评选:学校评选工作组根据申报单位和候选人的事迹材料,依据评选条件对申报候选人进行审核,提出建议名单。师德标兵从师德先进个人中评选产生。

4、学校审定:学校评选工作组的建议名单报学校党委会审定。

四、时间安排

1、2019年3月21日— 4月18日,各单位推荐、申报、测评,并将所需填报的材料纸质稿交行政楼405室,联系人:宗 萍,电子稿发校工会邮箱:gh@nit.edu.cn,逾期视为放弃。

2、2019年4月19日--5月16日前,学校评选工作组进行评选、公示、并报党委会审定。

 

 

 

 

附件:

1、《南昌工程学院师德先进个人、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办法》(南工党发[2010]92号)

2、南昌工程学院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

3、南昌工程学院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推荐单位基本情况汇总表

4、南昌工程学院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

5、南昌工程学院师德先进个人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

6、南昌工程学院教师职业道德测评表

7、南昌工程学院师德先进个人评审推荐名额表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党委宣传部   工 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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